為深入貫徹省委、省政府關于有效降低實體經濟成本、優化企業營商環境的要求,規范、統一、明確全省物流倉庫修建防空地下室有關事項,我辦起草了《關于明確物流倉庫修建防空地下室有關事項的通知(征求意見稿)》(以下簡稱《意見》),征求了省直有關部門、各地級市以上人防部門的意見,現面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,公眾可以通過以下途徑和方式提出意見:
?。ㄒ唬┑顷憦V東省人民防空門戶網站首頁的“政民互動”、“互動交流”,對征求意見稿提出意見。
?。ǘ┩ㄟ^信函方式將意見寄至:廣東省廣州市白云區廣園中路901大院省委軍民融合辦人防處(郵政編碼:510500),并在信封正面右上角注明“征求意見”字樣。
?。ㄈ┩ㄟ^傳真方式將意見發送至:020-37229465。
?。ㄋ模┩ㄟ^電子郵件發送至:gdrfgcc@163.com
意見反饋截止時間為2020年5月15日,24:00。
附件:《關于明確物流倉庫修建防空地下室有關事項的通知》(征求意見稿)
廣東省人民防空辦公室
2020年4月28日
附件
關于明確物流倉庫修建防空地下室
有關事項的通知
(征求意見稿)
為深入貫徹省委、省政府關于有效降低實體經濟成本、優化企業營商環境的要求,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防空法》、《廣東省實施〈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防空法〉辦法》和國家有關規定,現就物流倉庫建筑是否修建防空地下室有關問題明確如下:
一、物流倉庫視同生產性建筑暫不列入結建范圍。
二、物流倉庫配套的住宿、辦公、會議等辦公生活用房屬于結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范圍,要嚴格區分,確保應建盡建、應繳盡繳。
本通知所指物流倉庫為工業用地、倉儲用地上的物流倉儲用房。
廣東省人民防空辦公室
2020年4月28日